单位公车出了车祸,隐瞒事实不说,身为博山区国税局北博山分局局长的宋某还让企业出资为其修车,捞到好处后,再将企业 13万元的增值税免除,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近日,宋某被移交检察院立案侦查。
今年 53岁的宋某,案发前任博山区国税局北博山分局局长。 1999年 12月,宋某任局长期间,其乘坐的一辆公车发生车祸。宋某担心上级知道车祸的事,对自己不利,为隐瞒事实真相,他找到了在管辖范围内的某企业负责人。暗地里让企业承担了 3万元的修车费,并擅自将该企业所欠的 13万余元增值税款全部免除,不予征收。同时,他还违法为其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致使该笔税款全部流失,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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