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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005-9-28 13:22 经济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堵塞利用虚假专用发票骗取抵扣增值税和出口退税的漏洞。

  据了解,近期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利用与小规模纳税人交易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的机会,转手开具给第三方一般纳税人用于骗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全面清查,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凡违反规定对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

  税务机关应加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