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说,目前,内地与港澳已经启动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三阶段的磋商。在货物贸易领域,2006年1月1日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领域,内地也将根据港澳特区政府的建议,进一步扩大对港澳的开放。
据陈健介绍,《安排》实施一年半,内地已对1108种和509种(内地2005年税号)原产香港、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并在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向港澳扩大开放了26个服务行业。截至2005年6月底,从港澳输往内地的零关税货物总值约18.6亿港元,免征关税1.3亿元人民币。
陈健认为,CEPA的进一步开放,为泛珠三角内地9省区与港澳合作提供了最佳商机。他说,在《安排》框架下,内地9省区和港澳强化产业尤其是优势产业的互补和分工合作,内地9省区更多的承接港澳产业转移,接受其在信息、国际市场、品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辐射和服务业的支持,促进自身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港澳也将获得产业转移的空间,取得市场、技术、人才和资源方面的支持,实现经济转型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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