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本报共同承办的“全国税法知识百题竞赛”今日开赛。这次知识竞赛是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纳税人学习税法、宣传税法、执行税法,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逃骗税可耻的氛围。
据了解,本次竞赛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纳税人、税务干部等均可参加,同时欢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以单位、团体的名义参赛。竞赛将从今日起至4月20日止,20日(以邮戳为准)以后寄出的答案无效。为了保证竞赛的公正性,主办本次活动的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赛。
为了鼓励参赛者认真学习税法,调动广大参赛者的积极性,承办单位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纪念奖100名,并根据团体组织情况另设若干组织奖。
“全国税法知识百题竞赛”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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