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江苏停征自行车税

2003-2-12 8:51 来自: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江苏省各市、县自今年2月1日起,自行的车税暂停征收。据江苏省地税局高层人士称,作出这一决定,是鉴于近年来在税收总额中,自行车税占的比重非常小,另外征收难度很大,征收成本很高,起不到集聚财力、调节地方经济的作用。加之省内大部分地区已停征,为了使税赋统一、税策公平,江苏省也于近期内作出了全省停征的决定。业内专家认为,自行车税属使用税,用不用谁也不好说,但征了税不用于车棚的维护等,显不出什么特殊效果,应该停征。
相关热词: 江苏 停征 自行车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