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楼市“铁八条”中对未满2年就转手的房屋征收营业税的措施一出台,“2年”的计算方法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该举措的实际效果。有人质疑如购买期房,从其签订购房合同到真正拿到房子,办好房产证一般就要耗时1-2年,那么以合同签订日起算多半无需缴税,按房产证日期则难逃全额5%的重税。日前,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2年是按房产证下发的日期计算。
就此,江苏省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外称,只有按房产证日期起算才能监管起来。因为在房产交易中,房主一般只会向购房人出示房产证,而不用提交当年房主购买该房的合同以及当时办证的单据,这样房主何时与开发商签合同就无法认定,所以按房产证办理下来的日期起算才最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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