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发出《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详细通报了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后的退税率。部分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部分产品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有所调高,六大类产品的现行税率将普遍下调,部分产品不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自2004 年1月1日起实行。
其中小麦、玉米、大米等食用粉类,鲜、冷冻的鸭块、鹅块、兔肉等分割肉类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分割肉类出口退税率: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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