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机关近年来确实加大了反避税工作的力度,今年首次签订了一例中日双边预约定价协议,各地主管涉外企业的税务机关查处避税案件的数量也在上升。”在律商联讯中文咨询网近日举办的“反避税工作资料管理及完善”税务政策宣讲会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部门权威人士这样表示。
我国反避税工作力度的加大,牵动着跨国公司神经,迫使众多跨国公司开始考虑签订预约定价协议,以规避税务机关的查处。但是,签署预约定价,特别是双边预约定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耗时很长的工作,需要税企双方投入很大的精力。由此,一些涉税中介机构从中看到了商机。
跨国公司关注反避税动向
律商联讯中文咨询网的有关人士介绍,他们是应北京大型涉外企业(包括大部分跨国公司)财税人员的要求举办“反避税工作资料管理及完善”税务政策宣讲会的,有40多家跨国公司税务经理及其他人员参加了会议。
一些跨国公司税务经理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已有几家跨国公司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和审计,有的补缴了数千万元的税款,对他们震动很大。今年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首例中日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给他们很大的启发,希望更深入了解税务机关反避税工作的动向。
据财税部门的权威人士介绍,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反避税问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调查工作,当时确定的反避税重点就是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避税的行为。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反避税开始进入实施阶段。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选择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审计,取得了一定成果。
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在我国50多万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亏损面达到44%,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为数不少。在税务机关开展的反避税转让定价审计选户中,每年选户的范围只有1万户左右,实际进行审计的企业每年大概也只有1000多户,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比例很小。目前实际进行审计的对象主要是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中大型外商投资企业。
一些跨国公司税务经理对记者说:“来中国投资的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希望遵循中国税法,依法纳税。但是跨国公司从全球经营战略安排出发,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转让定价行为。有些转让定价是为了税收利益,有些则纯粹是经营战略需要。跨国公司非常在意纳税名声,如果在纳税上遭受处罚,对其经营将会产生灾难性影响。”
预约定价防患于未然
会上,跨国公司税务经理们非常关注预约定价问题。据来自财税部门的权威人士介绍,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一次引入了预约定价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和税务机关可以就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进行协商,签订协议。
在2002年修订《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时候,为提升预约定价的法律级次,将其写进了细则。细则第53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引入预约定价制度是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重大突破之一。因为在引入该制度之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不存在协商纳税的问题。实行预约定价制度后,纳税人可以和税务机关就未来关联交易的纳税问题进行协商。
200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详细规定了签订预约定价的程序,为预约定价在反避税工作中的进一步推行铺平了道路。
一位税务专家表示,预约定价的实质,是将反避税的税务调整由事后审计调整变为事前预先约定。首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征纳双方的管理成本。由于预约定价是事前约定,从一开始便明确了某些交易的税收问题,并进行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容易确认和解决,避免了盲目繁多的审计工作,从而减少了征纳双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其次,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企业决策者一般要预测可能涉及的税收问题,以便作出合理的决策。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何立新说:“来中国投资的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希望遵循中国税法,依法纳税。当然也有一些外商初到中国时,由于对中国的法律不尽熟悉,可能会出现纳税失误。为此,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加强对中国税法的了解。据我们了解,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希望通过签订APA协议以规范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免同税务机关在定价、纳税上产生分歧,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他们迫切希望了解目前中国在预约定价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实践的现状。”
一些税务经理则表示,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往往属于母公司全球性的安排,受双边甚至多边的税收协定的制约。如果受到某国税务当局的审查,影响的就不仅仅是处于该国公司的经营。如果能够通过签订双边、多边的预约定价协议,而且定价适用的期限能达到3年~5年,就可以使跨国公司的经营少了很多不确定性。
预约定价谈判隐含中介商机
虽然签署预约定价的好处很多企业都明白,但真正申请签署预约定价的企业屈指可数。原因何在?有关人士分析,除了目前反避税力度不够大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签署预约定价,特别是双边预约定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耗时很长的工作,需要税企双方投入很大的精力。
有关人士介绍,以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成功签署首例中日双边预约定价协议为例,虽然从企业提出申请时间算起,仅1年多的时间,但如果从初步商讨、提出意向算起,则经历了3年多。
如此复杂的工作,仅仅靠企业本身力量是很难完成的。据记者了解,在首例中日双边预约定价签署协议中,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委托国际四大会计公司之一—德勤参与了同税务机关的谈判,德勤专业人士发挥了关键作用。
德勤的成功让很多业内人士看到了商机——如果预约定价能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得到一定程度推行,则税务中介机构有望从中获得业务。关键问题是,税务中介机构,特别是税务师事务所有这方面的能力吗?
律商联讯中文咨询网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内税务师事务所对预约定价,特别是双边、多边预约定价了解不多,也没有实践经验。如果税务师事务所想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必须对反避税、预约定价的理论和实践加强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升实力,最终才能从反避税业务中淘得“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