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联手对土地税进行管理。这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提到的。
这份《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税务和财政部门提供所掌握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对于通过征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把有关信息传递给当地的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
地税、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手加强土地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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