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青海省委组织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大家表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把党的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同时,围绕实现我省“建设小康、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0月16日,省国税局机关召集副处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为建设小康社会和青海的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省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青海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要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积极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并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如西部大开发和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同时把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我省情况,提出搞好税收工作的具体措施。
10月17日,省纪委召开了由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在讨论中大家认为,三中全会提出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这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新思路,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措施,探索新路子,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新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青海省委组织部国税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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