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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地税对偷逃抗欠税者下达最后通牒

2003-12-1 9:1 海南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针对目前海口市存在一定程度的偷逃抗欠税的实际情况,海口地税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日前发出通告,要求偷、逃、抗税及欠税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限期投案自首,清缴所欠税款。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为了整顿和规范海口市地方税收秩序,有力地打击税务违法犯罪行为,依据《刑法》、《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偷、逃、抗税及欠税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投案自首通告。

  通告要求,自1994年以来,凡是偷、逃、抗税及拖欠各类地方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制售、使用假发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在2003年 11月30日前,到税务机关缴纳或解缴应纳税款及滞纳金,纠正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凡偷、逃、抗税及欠税的企业和个人在该通告规定期限内缴清应纳税款或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将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构成涉税犯罪投案自首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理。

  对于偷、逃、抗税及欠税的企业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缴纳应纳税款及滞纳金或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涉税犯罪且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立案查处,坚决将其缉捕归案,依法从重惩处。

  海口公安、地税部门希望全市人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活动中来,大胆检举揭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68595599(公安)、66701373(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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