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规定,该局加强了对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并对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截止2004年9月末,该局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1687户(其中2003年以后新成立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639户)。该局对小型商贸企业,尤其是2003年以后新成立的商贸企业销售额较大税负很低或零收入且购买了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26户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型商贸企业,取消了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规定对其存货进行清理补税。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会计制度不健全,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8户企业;二是无固定经营场所,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6户企业;三是企业无法联系,形成在逃,已列为非常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12户企业。其中2户企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对2户企业因收入未及时入帐和固定资产抵扣进项进行了补税处理,补征增值税1.5万元,现已入库;对1户企业,因发现2003年度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立案检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建议应加强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一是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小型商贸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的税法宣传力度,定期召开税法宣传会;二是严把认定关。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新办商贸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进行审核认定;三是控制专用发票领购数量。制定小型商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办法,对领购次数多,销售额较大,税负较低的企业,及时到企业进行调查;四是加强小型商贸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对小型商贸企业月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且税负低于平均税负的,以及往来帐户数额较大的,按月进行纳税评估;五是完善审验办法。对小型商贸企业建立定期的审验办法,定期对小型商贸企业进行审验;六是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尽快建立起由税务、工商、公安、街道政府组成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减少虚开专用发票和在逃户的发生。
大连西岗国税局对小型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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