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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新版发票填写不规范将被罚款

2003-3-6 9:54 北京现代商报·陈星云 席建国 郝维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到延庆地税局购买发票的企业会计总能听到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讲解新版发票填写的注意事项,并提醒企业会计填写发票时一定要规范、并认真填写开票日期。

  延庆县地税局从2002年10月开始使用新版有奖发票至2003年2月,5个月的时间共处罚了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企业40户,罚款共计1.03万元,其中罚款最大一笔1800元。在被处罚的40户企业里,几乎全都是经营餐饮业的饭馆开发票没写开票日期。

  据了解,北京市从去年实施新版有奖发票,按规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只需填开“开票日期”和收款单位签章;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需填开“税务登记号”、“付款单位(个人)”、“经营项目”、“开票日期”和收款单位签章。对于未按规定添开发票的企业,税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