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宝安区龙华税务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房地产开发商,成功追补税款158,539.47元。
接到举报后,该所马上组织稽查人员查阅被举报人有关的纳税资料,并走访了龙华公证处、当地村委等多个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同时深入该房地产所在地,向当地群众了解有关情况,搜集证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取证,查实被举报人存在两种涉税违法行为:一是采用以房换地方式将建成房产的35%分配给合作方,直接抵减地价,以逃避纳税,涉及税款60,789.47元;二是该房产总造价为300万元,而被举报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金额仅为130万元,少申报了170万元,少缴税款97,750元。此案共查补税款158,53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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