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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信用评定要过税收关

2004-6-2 9:0 中国税网·朱立毅 沈雁 【 】【打印】【我要纠错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宣布,宁波市凹凸起重运输机械总厂因偷税行为,被取销“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不得参加这一称号2005年度的评定。至此,浙江省共取销了169家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工商部门应企业的申请,在进行全面的考查后予以延续。在这一称号的有效期间,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取销不合格企业的称号。

  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质量,从2003年至今,全省共有169家企业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行为,而被取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其中,AAA级1家,AA级7家,A级161家。

  据了解,宁波市凹凸起重运输机械总厂于去年3月被认定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然而,工商部门在去年年底的回访中发现,该企业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支付手续费的手段,取得由其他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份,违反了发票管理法律法规,构成偷税事实,并于去年9月被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查处。

  目前,浙江省共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339家,仅占全省企业总数的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