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介公司经常“以收据代替发票”偷逃税费
由于近期在对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稽查中发现,该行业在其代理业务中经常“以收据代替发票”从而达到偷逃税费的行为比较普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将加强对房地产代理中介行业税收管理。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将对房地产代理行业加大检查力度,并着重落实几个方面的税收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一是策划费,这是代理楼盘前期的策划、市场调查、项目总体规划及广告策略规划等,根据与发展商签订的合同收取策划费;二是销售佣金,是根据楼盘开盘时由代理公司员工售出的成交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三是中介服务费,指对购房者个人收取的费用,以提供按揭咨询服务、公证、律师服务等名义收取,一般对消费者个人每购买一套房收取几百甚至上千的金额。
据了解,上述三种收费中,中介公司很少向购房者开具发票,多数情况下以收据代替发票,从而达到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堤围防护费等税费的目的。
广州地税提醒广大纳税人:进行任何消费不要忘记索取发票作为有效凭证,提高维权意识,对不合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获取一定的奖励,举报电话:83637040。
地税严查房地产中介偷逃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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