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2亿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高达2700余万元的四川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结案:绵阳市中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主犯谭劲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此案正处于终审之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被告人谭劲与深圳市承平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共谋达成:由谭劲注册一家公司,以委托进口的名义,专为承平公司的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从2001年4月16日至6月15日止,承平公司便向另一家众诚公司提供了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71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89亿元,税额达人民币2700余万元。众诚公司收到后则由被告人谭劲、李斌等人先后给北京、上海、成都等地25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8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9亿元,税额为人民币2760余万元。
公安机关很快破获全案。绵阳市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对从犯李斌、杨开国分别作出有期徒刑12年、10年的刑事判决。
四川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结案2亿元买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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