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去年底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已经有过“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明确提法。
业界有专家分析表示,此次国家拟开征物业税,可以理解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一个试探,只是这种试探目前在业界分歧较大,最后结果目前尚不好评价。毕竟开征物业税涉及到千家万户,将对楼市产生的影响也会非同小可。最起码物业税的开征再次将进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呼声推向了前台。
楼市冲击波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裁孟晓苏对记者说:“我早就提过这个建议,现行土地制度是我们独创的,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造成了许多混乱。把土地出让金、拆迁费、城市配套费用一把收清是不合理的,会造成地方政府的过量批地,以地生财,急功近利。”他说,“如果物业税会给地产市场带来影响,也会是良性影响,至于评估问题,总比所得税好测算得多。”
现在身在国外的首创集团总裁刘晓光则是另一种看法,接到记者的电话,他直言不讳:“这肯定有问题,一定会给整个地产市场带来震荡。”
万通董事局主席冯仑这次在记者面前显出了“难得的理性”。他认为:“在总的税赋不变的情况下,物业税主要是平衡社会财富收益,抑制高档地产项目的手段。重要的是这种税赋的结构性调整能均衡政府土地收入,实现政府的经常性收益,因为城市的土地价值会随城市发展而不断增长。而且,降低开发成本、降低购房成本,也有助于加快房屋周转率,活跃二级市场。更重要的是,此举能有效杜绝个别发展商的圈地行为,保证市场稳健发展。”
那么,物业税到底会不会给当前的地产市场带来震荡?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批租”土地使用制度,用地者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而其中大部分税费,用地者须一次性支付。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批租期限内的几乎全部的房地产税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的诠释,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就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也就是说,把现在买房子时需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这样,开发商把第一期分摊费用计入成本中,而剩下的分摊费用在消费者用房的时候直接交纳。也就是说,征收物业税,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按年缴纳,并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每年评估土地市值,这样每年缴纳的物业税都是合理而透明的,开发商、买房人以及国家税务部门互不亏欠。
由此来看,理论上讲,“物业税”的直接后果就是减轻了开发商前期的资金压力,从而降低了房地产开发的门槛,同时也减轻了消费者的购房压力。
不过,地产商的成本账实际并非如此简单。这从星际广源房地产顾问机构的文玲女士的一席话中便可见其中蹊跷。她认为:“物业税对有关系的开发商而言影响是很明显的,因为现行制度下许多开发商往往都能够获得土地免税处理。”她还介绍说:海南的开发商普遍对“物业税”制度表示不欢迎。海南的地产市场二次置业为主,物业税的消息肯定会带来市场疲软,许多关注房产投资的资金会转移到其他方面,这样开发商的整体利润影响比较大。特别是三亚,二次置业的比重占到了房产市场的80%以上。
按照文女士的解释,以“买房出租”作为投资的“机会主义者们”也将会失望,因为在这种新的税收制度下,“买房出租”的利润会大大缩水。投资型买家本来可能会一下子买几套甚至十几套房,开征物业税,将让开发商痛失可能带来的大笔利润。
对于楼市价格到底是升是降,某地产研究机构人士如此算这笔账: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如果改用逐年缴纳的办法,现在的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房价也会跟着大幅度下降。还有估计说,北京现在8000元/平方米的房价,届时4800元/平方米即可赢利销售。这是一个对购房者极具诱惑力的价格。
不过地产商普遍不这样认为。中原地产总经理李耀智对记者说,房地产价格是跌还是升,受某个因素所左右的可能性不大,而主要是受市场需求的影响。
冯仑也觉得物业税的实施很难直接降低楼市价格,毕竟,它只是诸多制约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之一,“譬如4号令的出台还在推涨房价呢”。
推行路线草图
根据国际惯例,征收不动产的物业税需要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地产市场价格作评估,每年按照评估价值对房地产所有者征税。但从国外经验看,房地产估价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麻烦制造源”。而目前国内物业价值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完善,配套不完善、市场不规范,在此情况下,开征物业税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采访中记者发现,物业税如何收取,如何稽查是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认为:“物业税应该会执行,目前的问题是怎么交、怎么监控,这其中存在信息管理和透明度界定的问题。还有,以前交了的怎么办,应该规定一个时间点。”
搜房网总裁莫天泉说,目前国内的评估能力还不能满足这样大规模的评估。这个评估牵扯到私人财富问题,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相当一部分财富要透明化,会加大公民的压力。他认为,物业税不是个简单问题,需要全国人大的通过,还要经过立法程序。
征收物业税以后,为了保证市场的公正公平成交,房产的评估工作将变得非常重要,必须保证不动产业评估的准确性、权威性。但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满足此需求的单一的专业评估公司微乎其微。
文玲女士还提出了一个疑问,她说,开征物业税涵盖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将涉及国土、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征收涉及环节多、范围广,平衡起来难度大。同时住房的所有者也许并不在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复杂,特别是大范围的推广,难度不小。
物业税开征标准到底会有多高,也是业界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据悉,直到目前为止,物业税的税赋水平尚未确定。
有专家建议,采用房屋原值70%作为“应纳税物业价值”,税率不宜高于0.5%。如以一套50万元的房屋为例,70%即35万元,最高0.5%的税率即35×0.5%=0.175(万元),即50万元的房屋一年缴交0.175万元,每月缴交140多元,未超出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当然,最终物业税将以何种标准计算尚没有定论,但财政部税政司一位负责人透露,有一个基本原则,即科学测算现行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令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基本相当。
迟早要来,迟来不如早来
开征物业税在长期内和短期内会对市场造成不同的影响,面对不少困难需要克服。在这种情况下,针对物业税,不乏《物业法》还未出台,收取物业税的条件尚不具备,时机有待成熟论。也有不少发展商认为,开征物业税是和国际惯例接轨,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种必然。孟晓苏就说,在这样的前提下,物业税试点阶段不易过长,应该迅速推开。
而且,国家如此迫切地试推“物业税”有深层次的原因。首先,居高不下的土地出让金加剧了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而最终这一风险又将加剧金融部门尤其是银行的风险。开征物业税,将大幅度挤出土地出让金的泡沫,进而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最终使金融系统摆脱房地产泡沫的冲击,提高金融系统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能力。而且新物业税开征,不仅能有效均衡各方税负,也能大大拓宽税收征收面,增加国家税收。还会进一步降低目前国内居高不下的房价,抑制国内近年来甚嚣尘上的“圈地”、“炒地”风潮。而通过对居住豪宅者课以高物业税,对贫穷家庭居住劣房者减少征税甚至减免税费,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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