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期间,新余市地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自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时间,市地税局共受理减免税申请95人次,共减免地方各税106.2万元,其中,营业税71.2万元,个人所得税11万元,企业所得税17万元,城建税4.9万元,教育附加费2.1万元。
这些免征的税款主要集中在受典影响较大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娱乐业、旅店业、餐饮业等行业,以及战斗在抗非一线的医护人员的补助费,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所得税等。
新余市地税局非典期间减免税百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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