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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不征农业特产税

2003-4-16 16:48 市场报·沈翀 葛如江 【 】【打印】【我要纠错
  农业特产税今年在安徽省被彻底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征收农业税。安徽省的有关官员说,改农业特产税为农业税,既是税费改革的深化,也是中国目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改革将再为安徽5千万农民减负。

  2000年初安徽省响应中央号召,在中国率先推行全省性的农村税费改革。这一改革目前成效巨大,去年安徽省农民在前两年减负的基础上人均再减负68.4元,农民承担的亩均农业税及附加为54.5元,与改革前相比,全省年减少农民负担总额约24.4元。

  但改革初期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像种植茶叶、梨子、苹果等经济作物的农民却要缴纳高额的农业特产税。这些农民不能享受税费改革带来的好处。农村税费改革的倡导者何开荫先生说,特产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在粮食短缺时代,为了增加粮食产量,限制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的税收政策。但在目前中国粮食生产出现结构性过剩,农业亟待走向国际市场,农民急需增加收入的时候,农业特产税显然已落后于时代。

  不仅如此,农业特产税与农业税不同,是按照实际收入征税,但一旦到了实际工作中就很难做到据实征收。安徽大别山区的一些乡镇干部告诉笔者,一个山区乡的农户常散居在数十乃至数百个山头,每户林特产树种不一、产量差异很大。他们说:“我们怎么可能去数一个山头上种了多少棵树?”最终许多乡实行平均摊派的办法收取。

  何开荫说:“收税困难直接导致收税的成本增加,在某种程度上它甚至高于税收本身。因为如此费力,完成的也不过是只占农业税1/10的农业特产税。”他介绍,安徽省涡阳县耿黄乡曾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为按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乡政府专门组织19人下村,跟踪农林特产的生产、销售过程长达两个月,最后征收到4万元的税款,而这19人下村的各种费用开支也是4万元。为此,不少经济学家、政府官员和农民对此大有意见,要求改革或取消农业特产税。

  据悉,从今年4月起安徽省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这就意味着,今后安徽农民即使生产农业特产品,也只用缴纳最高不超过7%的农业税和最高不超过正税20%的农业税附加。

  以安徽省先行试点的萧县来说,这一改革目前已取得了预期效果。据介绍,改革前应征农业特产税收入正税附加3673万元,改征后农业税正收入正税1663万元。两者相比,全县减少收入税收2010万元。也就相当于在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全县每年再减轻农民负担2000多万元。按农业特产税政策,每户果农亩均要负担120多元;改征后果农亩均负担的农业税正附税合计只有60元左右。若按平均每户果农有5亩地,那么一户农民就能减轻300元。

  有专家指出,目前不少地方一直把农业特产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取消农业特产税,会使基层政府财政紧张的状况更加突出。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表示,对政策调整影响财力较大、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省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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