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日召开的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海南省审计厅按照“统一方案、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办法,对2003年海南省地税局18个直属局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的问题不容忽视。
税务机关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稽查力度不足,威慑力不大,导致企业偷欠税情况严重。抽查191户企业发现104户偷欠税2,857万元。如海口地税局管辖6万纳税户(正常申报纳税的有1万多户),日常监管仍然依靠人工进行,全年稽查的纳税户只占正常申报纳税户的1.15%,稽查比例太低。
税务机关没有建立健全欠税管理制度,缺乏欠税登记、审核、追缴工作机制,造成信息掌握不对称。4个直属局对外报表中未反映的欠税9,472万元,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纳税人欠税情况。对纳税人欠税情况,除专管员基本了解外,各直属局没有做到全面掌握。
跨市县、跨乡镇引税,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财政资金流失。7个基层税务所违法征收省内其他地区的税款390万元。跨区征收的税款只有部分缴入国库,其余返还给纳税人或中介人。
税收减免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税务部门不按时征税,不利于税收监督。如海口地税局保税区分局没有上报省局审批,形成事实上的减免税,涉及4家企业3.82亿元税款。这些税收减免情况没有在税收会计账表上记载,税收会计信息未如实反映减免情况。
土地增值税征收数额极小,并存在税收流失隐患。近两年该省房地产业增长较快,但2003年全省仅征收1,376万元。由于现行税收法规有漏洞,对大多数已出售尚有少量留存、绝大部分工程已完工尚存少量零星工程的房地产项目如何结转成本,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还缺乏具体的规定,造成一些房地产项目实际已销售使用多年,却没有足额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按0.4%的预征率征收。如某房地产公司房产销售收入1.4亿元,按0.4%的预征率只征收56万元,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收入成本配比方法测算,应征收1,006万元,两者相差18倍。
税务机关没有很好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账外账问题严重。许多纳税人在基本账户外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有的达到10个以上。纳税人利用基本账户之外的账户,瞒报部分纳税事项。
海南审计报告:税收征收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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