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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税后证”北京严征二手房个税

2005-6-21 11:33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税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北京确实将严格实施二手交易开征20%个税的政策,他们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而此前,东城区和海淀区已开始严格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北京二手房交易20%个人所得税政策开始严格执行,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据了解,2003年北京出台《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732号)。《通知》规定,个人房屋转让过程中的所得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等几种情况分别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其实我们一直在严格执行这个政策。”北京地税局办公室上述负责人强调,“这次政策并没有在2003年文件的基础上做任何改动。”

  《通知》还规定了优惠政策: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对卖房一年内又买其他房产的,可视其购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

  “应该说,继南京之后,北京开始严格征收售房个税更具有象征性意义。”刘尚希分析,目前仅有东城区与海淀区在严格执行该政策,说明有试点的意味,北京市地税局意在摸索经验。“北京市地税局可能会在取得一定操作经验后,再全面开征二手房交易个税。”

  不过他同时指出,该政策的实施可能会遇到不少障碍。比如说免税标的认定问题,是否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相关部门在认定方面可能存在困难。此外,如果房主的多套房子是继承所得,并非为了炒房而故意囤积,那么房主是否还要为继承的房子而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确实如此。北京地税局个税处官员透露:“卖房个税征收有难处,此前因为没有代扣代缴,基本上靠售房人自行申报纳税。”此外,售房实账难查,业内人士分析,卖房个税征收困难的直接原因,就是地税部门难以掌握个人售房的所得。

  刘尚希则认为,北京东城区的试点正是为了寻找解决这些困难的办法。“采取与房屋交易中心一起办公和‘先税后证’征管,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而上海市财税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上海至今尚未接到任何关于二手房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消息,近期更没有自行出台此政策的可能。“一切财税政策的变动,上海将与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保持一致。”中介和炒家受打击不小

  在北京拥有近200家中介门店的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承认,在二手房市场的小环境中,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已明显产生变化:“这几天,我们已经有10几单业务被告知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些交易因此停止,一些急于求购的买家也因此增加了交易成本。”

  刘尚希指出,该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炒作,对炒房者肯定是一个打击。

  不少北京的房屋中介感到,严格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少房屋买卖双方以及房地产经纪行业来说,将是一场“灭顶之灾”。“肯定会有一些中介过不去这道关。”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政府接下来如何制订出合理的操作细则,对中介和普通购房者都非常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