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消息,为贯彻实施福州市地税局关于建立“一体两翼”的税源监控体系,切实减轻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负担,努力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社会化,促进税务代理工作有序地介入地税征管事务,真正将税务代理作为税收征管的有益补充。福州市地税局于近日再次出台《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地税发[2005]44号)。此文件是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继《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税务代理机构作用的通知》后,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文件对税务代理有关工作进行了规范:一、建立税务代理机构与执业注册税务师公告制度。包括资质情况公开、撤除已公告事项和变更公告事项;二、建立质量抽查复核制度。拟定每年抽查复核面在10%以内,包括六项抽查内容。同时,文件还对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中心已对该文件进行转发,并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应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征管工作会议和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要求。
[福州]地税出台新政促进和规范税务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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