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拉开了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帷幕。此后在实施过程中,又分别进行了两次修正,使之日臻完善。该法实施以来,对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仍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具体应加大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宣传力度。各级税务机关应采取多种手段,采用不同形式深入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使每个公民知法、懂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完善个人所得税“双项申报”制度。提高征管人员素质,改善征管条件,提高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税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投入,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对个人重点收入以及从其他渠道取得的收入进行监控和稽核,形成有效的收入控管体系,提高征管效率。
加强执法刚性,严厉惩处偷逃税行为。首先,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严厉惩处偷逃税行为,并进行必要的曝光,体现执法刚性。其次,赋予税务机关相应的权力,能够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存款和其他财产情况。第三,健全协税网络,完善税务信访、举报制度,认真贯彻“有报必查,查办结果公开”的原则,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纳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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