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5起偷逃税案件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虚增企业人数偷逃企业所得税。如某企业实际人数75人,但每月工资表上按178人计发工资列入成本,虚增103人,一年共虚大工资成本195万元,偷逃企业所得税64万元。二是虚增企业人数偷逃个人所得税。一家企业的账面反映每月列支工资人数是83人,但广州地税稽查人员检查后却发现其实际列支工资的人数仅为35人,在证据面前,该企业不得不承认每月虚增了48人,最后被查补个人所得税25万元。第三种情况是拆分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某企业将每月收入在10000元以内的人员,拆分成10名收入1000元以下者分别领取,目前已查处该企业3年涉税人员80多人,偷逃个人所得税约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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