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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患多寡患不公

2003-8-18 8:39 市场报·王小平 【 】【打印】【我要纠错
  还记得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政府开征个人所得税时,中国人绝大多数月收入不足百元,800元的起征点在普通工薪族眼里高不可及。那时形容一个人挣得特多,往往会说:“嘿,他都交税啦!”

  一转眼20多年过去,人民币不仅出现了百元大钞,而且还从灰蓝色变成粉红色。个税起征点的800元数字没变,意思可大不相同了。过去每月800元的收入大大高于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征收个税在许多人眼里带着“劫富济贫”的意味;现在就连大学生暑期闲暇出去打打工,北京地税部门都在媒体上提醒别忘交个税。个税已是普通人的寻常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改变了,个税的改革也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个税收缴有调节收入的作用,起征点和不同收入不同的征收比例制定,包含着政府的政策导向,但决不是就为了“劫富济贫”。

  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一般要占到税收总额的40%以上。我国个税近几年逐年上升,2003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3.4%,所占比重接近10%。这之间的差距说明发达国家个人收入总体比我们高,比我们富裕。同时我们也在国外影片中看到这样的镜头,一个普通百姓,拍案指责某些国家官员、公务员: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你们在干什么!这情景说明公民在依法纳税之后,有权利要求拿着纳税人钱制定政策、执行法规、管理国家的相关部门、相关人,有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保证各项税收的合理。

  在未来的中国个税改革中,800元的起征点是否合理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工薪阶层每月800元以上的收入依法代征代缴了,那每月收入8000元、80000元……的人是否都依法交了税?我们的税收政策如果真正疏而不漏,我们的税收部门真正做到应收尽收,不让偷漏税成为某些人和企业致富的法宝,那么,无论起征点定在哪里,对依法纳税的人都是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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