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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钢铁产品下月起免征特别关税

2003-1-21 15:1 来源:粤港信息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外经贸部近日发布2003年第6号公告,决定对最终保障措施中首批部分产品自2003年2月1日起在配额到量后,不再加征特别关税

  该公告附件显示,此次不加征特别关税的产品为:板厚≤0.3mm且宽度≤900mm的冷轧钢板,含碳量>0.55%的冷轧钢板;铝含量在2%~4%之间的冷轧不锈钢,宽度≥1320mm且厚度为0.5~1mm的冷轧不锈钢,宽度≥1320mm且厚度小于0.5mm的冷轧不锈钢,碳含量在0.42%~0.50%之间的冷轧不锈钢;板厚≤1.1mm的热轧薄板;镀铝锌基板(铝含量在4%~6%或54%~56%之间)的彩涂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