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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地市数字电视可免缴营业税

2005-1-12 11:23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上广电总局为地市级数字电视运营商争取到了免缴数字电视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广电总局称,经过广电总局的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青岛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根据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刊出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对青岛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免征营业税。”今后,其他地市在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时,均可申请免缴营业税。

    为了实现2008年实现数字电视转播奥运会,国家目前正在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向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而地市城市的网络运营商由于实力有限,整体转换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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