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双定户"纳税定额实行"阳光定税"。采取计算机定税的办法,通过开发应用计算机定税软件,科学地测定计算参数,强化配套实施工作,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纳税人的税额。同时,将计算机定税的方法和结果一律公开,从而使个体定税初步实现了公平公正。
二是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行"阳光审批"。对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认定的程序、需要的各种资料内容等进行全面公开,并限时规定审核审批的时间,张榜公布审批的结果。
三是对税务稽查实行"阳光稽查"。实行查前预告制度,提前一个月向纳税人告知拟进行税务稽查的时间、时限和检查范围等,给纳税人留足自查的时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单"制度,告知纳税人,现场辅导,讲清政策,提出改进意见。
四是对税务违章实行"阳光处罚"。对各类文书,除明确应当履行的义务事项,同时提醒纳税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办税服务厅或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公开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做到处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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