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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管好完税凭证

2003-7-16 9:13 湖南经济报·唐永华 盘爱平 【 】【打印】【我要纠错
  一些纳税人认为,自己已经缴了税,而且税务机关有税票存根联,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时,还要纳税人出示完税凭证,是故意给他们出难题,找茬子。其实,缴税后保存好税票,这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新《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否则,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纳税人缴税后完整地保存好税票,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因为完税凭证既是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是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的依据。上级税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税收执法监察中,不可能对税收征管员开具的每一张发票存根联都一一进行检查,但可以通过抽查纳税人的税票,检查税务人员是否存在白条收税、以罚代税、重复征税等损害纳税人权利的违法行为。因此,纳税人保存好自己的完税凭证,既履行了义务,又享受了税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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