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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要建“保税区”

2002-11-22 11:8 来源·华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加工贸易企业集中在同一地区进行生产、加工,并由海关监管,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记者获悉,西安北郊经济开发区将于12月初开工建设“出口加工区”,也是我省首个“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是指区内企业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企业的最终产品基本上直接对外出口。区内可设置三类企业:一是出口加工型企业,二是专为区内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三是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区内货物进、出口运输企业。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出口加工企业从外进口零配件原料需缴税,而出口成品则可享受免税优惠。对出口加工区实行“保税”,是指在封闭范围内实行进出口关税的协调,简化这一过程。

  出口加工区建成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等按规定予以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从区外进入加工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基建物,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税手续,并签发退税报关单区内企业凭保关单出口退税联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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