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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扩大重点税源监管范围

2003-1-15 9:31 新华网·李柯勇 齐中熙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将扩大重点税源监管范围,将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纳入监管范围。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的。

  金人庆强调,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其中包括深化流转税管理、堵塞所得税管理漏洞、推进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涉外税收和地方税各税种的管理等。在完善和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税费改革、出口退税“免、抵、退”、车辆购置税征管划转等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方面,将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中的税收作用。

  他说,今年,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发布相关配套规章,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同时,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扩大防伪税控系统覆盖,总结完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试点,切实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