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县国税局积极转变职能,牢固树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在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及时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尽量向纳税人“少”征税。
他们按照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对全县2900户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年减免税收450万元;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年减免税收33.6万元;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仅2004年就为农民直接减免税收26万元。
山东广饶国税局严禁“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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