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获悉,美国时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泰国的聚乙烯零售购物袋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认为上述国家的出口商和生产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国销售聚乙烯零售购物袋,裁定倾销幅度在0.20%到77.33%之间。
据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介绍,在此次反倾销诉讼中,7家企业接受强制性调查。其中积极应诉的恒隆塑胶品(深圳)有限公司获得了0.20%的最低税率。而根据WTO规定,当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足2%,不得提起反倾销要求,也就是说美国海关对低于2%的倾销税将不予征收,恒隆获得“零税率”。深圳另一家应诉企业深圳士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则由原来的4.45%升到了19.73%。
另据悉,7家企业的税率则有升有降,变化不大,从0.20%到41.21%不等,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是23.06%,不应诉的国内其他企业的税率统一为77.33%。专家指出,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比初裁的12.71%提高近一倍,而不应诉企业的税率虽然比初裁的80.52%下调了3个百分点,但仍然足以扼杀我国相关企业出口。
负责本案的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王健宇介绍,此次诉讼案中,印度成为替代国。但印度生产聚乙烯零售购物袋的成本相对较高。事实上,深圳两家企业出口价格不存在倾销,企业出口还有较大利润。
王健宇透露,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初裁阶段,由于我国企业应诉数量不足,ITC作出损害成立的初裁,相关事务所正积极组织全国企业应诉。目前香港塑料袋业厂商会已筹集到50多万港元的律师费,有关企业代表现已奔赴美国华盛顿,在ITC听证会上作证,下决心打好ITC的终裁一战。如果7月下旬ITC的终裁是否定,则反倾销调查程序就将终止,反之商务部在收到ITC终裁结果的7天内将发布征收反倾销税令。
市包装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春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最担心的是引起相关连锁反应,导致该反倾销诉讼案向美国其它的塑胶包装延伸,并引起欧洲等其它地区和国家的连锁反应。目前,为帮助企业避开这一“雷区”,市包装行业协会正在行业内推广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并成立了联合小组,进行宣传和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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