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计划全面改革现有的酒精饮品税制,订出三个减税方案交由公众咨询,希望通过减少市民因饮酒而缴交的税项,以提高香港酒品价格的竞争力。
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3日推出“含酒精饮品应课税品税”咨询文件,计划改变税制以降低市民的酒税支出,并咨询公众的意见。文件指出,香港被认为对酒精饮品征税过重,减税能使酒精饮品的零售价格相应下降,有助刺激市民和旅客购买酒类产品。
据介绍,方案一是保留现时葡萄酒和烈酒的从价税制,但设税款上限。以混合税制形式,保留现行从价结构,并订立葡萄酒和烈酒的征税上限,使消费者因高价酒设有征税上限而比较乐于饮用高价酒。当局预期税收损失有限,因高价葡萄酒和烈酒产品在整体饮用量中仅占很小比例。
方案二是以从量税制取代现行的从价税制,并订立合理水平的从量税,预期能鼓励市民饮用高价酒,执法工作更会因此稍为简化。但采用该方法征税的其它国家和地区都是按零售价的某一比率加收商品和服务税或销售税,但香港至今整体税项并未有类似的商品和服务税。
方案三是调低酒税率。保留现行酒精饮品的从价税制,但降低现行税率。可对葡萄酒和烈酒的应课税品税率与较淡酒类的应课税品税率划一化,征税40%;或让税率与内地水平看齐,把葡萄酒的80%应课税品税率和烈酒的100%应课税品税率调低至60%,较淡酒类的税率则可降至约30%。
据估计,若酒精饮品的销量维持不变,政府由于减税每年将少收2.14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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