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透明”表现在,征收个税的计算方法和应征范围没有做到让每一个应该纳税的人都明白,宣传深度和人们的认知程度远远不够。以我的了解,普通工薪纳税人绝大部分不知道个税的计算方法。所以有人说,缴税还不如超市交款清楚明白。实际上各单位每人每月应缴税额因收入不同而有所变动,但纳税人并不完全清楚这个变动究竟应该是多少。代扣人扣多少算多少,而且多数没有给纳税人提供应缴税的计算单据。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仅在工资条上有一栏扣税金额,但何以扣此数额却无从知晓。
“不透明”直接产生的负作用是,几乎人人为扣税而不平。特别是普通工薪族纳税人对大多数有灰色收入的人和个体经营者的高收入者未按规定纳税额而不满,产生对立情绪。
“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征收实际操作中,税收部门对计入应征税的工资收入项目虽有统一规定,但各个单位具体实施时却存在很大差别,全国范围内的差别更大。有差别就有不公平。举例来说,有的单位把市内交通补贴纳入计税额中,有的则没有;有的把因工作需要而给予的电话补贴计入,有的没有;有的把驾驶员的出车补贴计入,有的也没有。个体经营者和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收入(隐性收入)不固定,不易掌握,造成他们少纳税;而工薪族却因收入在财务账中清楚明了容易掌握,不可能少纳税,形成事实上个税缴纳的不公平。
其中,还有一个隐蔽并导致工薪族感到“吃亏”的因素,即目前税收部门对代扣人采取按比例返还手续费的办法,客观上刺激了代扣人的积极性,结果越是明白的收入越是逃不脱,越是灰色收入越能逃脱计税。当然,我还不清楚,这些代扣人获得的手续费是否也征收了个税。如果没有征收,此中不公平就更加令人愤愤然。
个税缴纳“不光荣”远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作为纳税人,我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感到纳税光荣。人们在谈论缴纳个税多少时,往往对收入高纳税少流露出羡慕,收入低纳税多则被认为是“发傻”、“划不着”。虽然税务部门可以认为这是全民纳税观念没有形成。但我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税务机关操作上的简单化。
以我们重庆为例,一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薪人员,每年个税缴纳约有几百元,却没有一纸税单证明自己是个光荣的纳税人。几百元在税务机关看来,不过九牛一毛,但正是每个个税缴纳者的点滴贡献,才形成庞大的个税收入。
改变个税缴纳中不透明、不公平、不光荣的状况,税务部门应该做得更好:
进行广泛深入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宣传,选择在发薪日到纳税人多的单位去面对面宣传,而不要采取街头发资料,拉横幅的应景式宣传活动。这种泛泛宣传仅仅看起来热闹,能上电视露脸,效果却不大。
税务部门应当要求各单位在代扣个税时必须给予完整的计算凭证,并设立服务电话及在税务机关窗口接受代扣个税的查询质疑。最好能够做到没有计算凭条,纳税人可以拒绝代扣。加强对灰色收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的核查工作。
对于个税不公平,应该有所了解。却没见他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基层税务部门不应该只热衷于扩大征收范围,而要注意解决征收中的不公问题,强化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分地区统一工薪族的应计税工资收入项目并向社会公示,推广广州、上海的办法,明确把部分工资补贴性收入不计入个税。
另外,税务官员绝大多数同时是个税缴纳者,理应带头垂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以某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其每月纳税额和工资收入的计征范围,以起表率作用。
此外,应降低个税代扣人的手续费比例。
以目前如此发达便捷的电子办公管理系统,税务机关即使不能每月给每个个税缴纳者开出缴税单,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总该做到吧!个税缴纳者如果有税单之类的凭据,不但是纳税光荣之证明,而且是一份宝贵的个人诚信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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