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税收管理,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较快增长。2003年税收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收超过34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2991亿元,同比增长26.2%,增收2693亿元。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和深化城市与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征管体制改革。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加强监督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审批项目69 项,下放6项,各地也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审批项目。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三,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探索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许多地区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等制度,对税源实施分片管理。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对不同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开展纳税评估,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对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实行建档管理,强化代扣代缴,实施源泉控管,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对涉外税收、地方税收、农业税收以及社保费的征管。不断改进出口退税管理,认真实施“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切实加快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进度,积极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开展普通发票清查,推行税控装置和有奖发票,强化以票控税。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进。制定并逐步完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不断推进金税工程建设。以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基本实现了增值税管理中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申报纳税系统和发票、会计、统计、评估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初步实现了增值税管理系统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个人所得税管理等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五,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积极推行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完善缴款方法。试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和执业行为的指导监督,不断规范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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