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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税务官 禁沾税务中介

2004-8-1 11:4 来源:重庆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市内所有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不得利用职权参与税务中介代理、代账业务,如发现有违禁者,其领导干部将被处以撤职处分,这是重庆市国税局昨日在公布国税系统“六条禁令”时提出的明确要求。纳税人如果发现税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参与代理、代账业务和税务师事务所以税务机关名义强行代理、代账某,可以拨打12366进行举报。
 
  这“六条禁令”包括:国税人员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代账中介机构;不得参与代理、代账某中介机构的一切业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中介机构介绍代理、代账业务;不得在办税服务厅(室)和基层税务所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代账业务提供工作场所;各级国税局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基层税务所和工作人员安排下代理、代账工作任务;国税人员不得以工作、职务之便,从中介机构代理、代账业务中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