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警惕税收在高速公路上流失

2004-6-2 9:23 市场报·学勇保 安新有 【 】【打印】【我要纠错
    现在修建高速公路已成了各级政府的共识,但当一条条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人们是否注意到,许多税款也在修建中流失了。

    以某区为例,该区域内有三条正在修建的高速公路,而承建高速公路的单位都是国家或省属的路桥建筑单位,他们从地方上购得大量建筑材料,如沙石、石灰、水泥、钢材等货物。最近,该区国税部门从这几条高速公路承建单位取证,发现材料供货商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27家供货商除3家招标单位外,其余的纳税却微乎其微。在调查中发现,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1.多数供货商无照无证经营,漏征漏管严重。在该区27多家供货商中,只有3家招标单位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没有一家办理税务登记证,形成了税收征管的“死角”。

    2.违章使用发票情况严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时,应如实开具发票。然而,国税干部在某标段调查时发现,供货商虚开或单联填开发票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则直接开运输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税收流失严重。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供货人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只与承建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然后从外地购进货物再销售给承建单位,其经营行为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国税机关不易控管,再加上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造成了税收流失。另外,他们发生经营行为后,不到国税机关圆票,而是到地税机关全部开成了运输行业发票,偷逃国家税收。

    针对这些问题,税务部门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顿,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税收管理。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既要加强对路桥建设单位的税法宣传,也要加强对供货商的税法宣传。其次积极寻求承建单位的配合,获取偷逃税收的证据,并与地税部门联合,对违章开票和圆票行为进行查处和严厉打击。再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票证管理,建立发票管理考核机制,规范票据管理制度。其四,税务机关对供货商要加强税收征管,掌握基本情况,建立专门的税收档案。在此基础上,对漏征漏管户,采取建账征收或定额征收方式严征细管,并与司法机关联合,适时地开展税收检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分子,如此才能使经济沿着公路兴,税收顺着公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