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披露了发生在福建龙岩市的这样一起假发票案:犯罪嫌疑人林开育为使其售假活动更加“真实可信”,先向税务局申请缴纳小额税款,获得完税证后将上面的字迹除去,随后,林开育将空白的完税证格式存在电脑里,“客户”需要发票时,便根据对方的要求在完税证上打印相应的内容。至案件被查获时,该犯罪团伙利用这种手段,先后涉嫌出售专用假发票2000余份,开票金额达5993万余元。
从这起典型的假发票案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陆续通报的一些涉税案件可以看出,当前,涉税犯罪正呈现花样不断翻新之势,高科技化的作案手段,使得违法行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打击涉税犯罪,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和严峻的挑战。
税收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不仅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更是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的要求。道理很明显,凡是有偷逃税行为的交易活动,其成本必然比依法纳税的低。正是这种利益驱动,使得不少人挖空心思,铤而走险。
应该说,近几年来,在对涉税犯罪行为的打击上,税务机关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重大涉税案件的数量和案值也都趋于下降。但即便如此,仅去年一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总计查处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案件就达3044起。业内人士估计,如果算上那些尚未被查处的偷逃税行为,这一数字将更加触目惊心。
在税务机关一直加大打击力度的背景下,众多的涉税违法行为之所以频频得逞,根本的原因还是钻了监管的空子。比如上述的假发票案,有关部门在随后的反思中就感叹:如果我们在发票管理环节上少一些漏洞,对纳税人信息管理更准确一些,对企业账簿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再多一些鉴别力,那些铤而走险者就会少很多可乘之机,也就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要堵住税收监管的漏洞,除了税务机关继续加大稽查力度之外,还需要根据涉税犯罪的新特点,实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近日表示,税收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要求税务部门必须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同时,税收违法行为的团伙化、跨地区流动作案趋势,更需要加强地区和部门合作,建立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活动的“天罗地网”。
标本兼治才能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在税收管理这个链条上,涉及到银行、税务和工商等诸多部门,只有建立各部门的有效协调和配合机制,健全税收司法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堵住偷逃税款的“黑洞”,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新华时评:打击涉税犯罪必须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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