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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对外贸易 湖南全面推行“免抵税”

2002-11-21 10:35 湖南在线·张钦 肖建生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南省“免抵税”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湖南省今年来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取得显著成效。据湖南省国税部门统计,全省514家出口企业共申报免抵税额2.77亿元,已审批免抵税额2.2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湖南省对外贸易的发展,加快了湖南省适应国际惯例的外贸体制的建立,推动了湖南省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

  据湖南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是国家今年初在“出口退税”政策基础上出台的一项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大措施,主要内容是,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含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