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政策支持资金渠道扩宽 巨灾保险基金等问题浮出水面
在全国十届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小组,三位来自国有保险公司的新任委员唐运祥、王宪章和戴凤举带来了多项保险提案。
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新任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运祥建议,保险业发展首先要积极争取税费政策支持。其中,一是调整营业税税基。正如银行业是按利息收入而不是按存款额征收营业税一样,保险业营业税似不应按总保险费征收,保险营业税税基应为总保费减去已决赔款后剩余的部分。二是调整营业税结构,实行差异化的税率。对地震险、洪水险、农业险、信用保证保险以及强制性保险等险种应免征营业税;医疗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的营业税实行优惠政策。三是调整所得税政策。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支出应准予全额进入成本,允许个人购买养老、医疗保险的保费支出冲减个人所得税税基。四是调整保险代理手续费政策。保险代理手续费支付属企业行为。建议将目前由财政部制定手续费支付标准改为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由行业协会协调处理手续费支付的有关问题。
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总经理王宪章表示,虽然我国保险业正在快速、健康发展,但与国际大型跨国保险集团和国际成熟的保险市场相比,我国各保险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他说,他准备了7个提案在本次会议上提交,其中包括关于加快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提案。
被其同时提交的另外六项议案是:关于在处理假冒保险代理人欺诈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及表见代理规则应从严适用问题的提案;关于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问题的提案;关于保险个人代理人免交营业税问题的提案;关于落实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提案;关于尽快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健康保险界限的提案;关于允许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合作实行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政策的提案。
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在提案中指出,中国是巨灾频发的国家,随着经济关联度的日益加强,巨灾损失呈直线上升趋势。应对巨灾风险,必须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的巨灾保险的运作方式,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建立起我国的巨灾保障制度。据不完全估计,目前国内有效保单中,洪水、风暴的累积责任约为13000亿美元,全国保险市场承保的地震风险责任约为2100亿美元,其中至少有80%-90%的风险累积在国内,未向国际市场分保。面对这种情形,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国内保险业抵御巨灾打击的能力非常令人担忧。
戴凤举委员介绍,考虑到地震等巨灾风险的特殊性,世界上主要的灾害多发国家或地区纷纷采取政府支持或直接介入,并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地震等巨灾保险基金的做法,对地震等巨灾风险进行单独的有效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政府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财政资助(以基金的方式),保险公司广泛参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保障体系。这方面成功的例子很多,以美国为例,有美国洪水保险基金、加州地震局保险计划、佛罗里达飓风基金组织、夏威夷飓风基金组织、德克萨斯风暴保险组织;此外,还有日本的地震保险集团、土耳其的国家地震保险机制、台湾的地震保险集团,等等。这种模式不仅可以避免单一保险公司单独承保地震险等巨灾风险,而且可以解决保费收入的有限性与地震等巨灾损失的巨大性之间的矛盾,在国家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特殊的作用。
另据了解,在全国十届政协的2238名委员中,有4名来自保险行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运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王宪章、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明哲。除了马明哲任经济界委员外,其他三人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在此届大会中,马永伟出任大会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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