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已与丹麦签订避免对航运入息税项双重征税的协定,并与瑞士、芬兰、科威特、肯尼亚、冰岛及约旦就航空运输服务的收入订立双重课税宽免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这些协定规定香港特区与个别国家的航空或航运公司,在对方地区内营业所得的收入、利润和资产提供双向的税项豁免。这对双方航空或航运公司的营运都有裨益。
发言人解释,政府的政策是在香港特区与其民航伙伴磋商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中,加入有关避免向航空公司收入双重课税的条文,以及与航运伙伴签订协定,避免对经营国际航运业务所得的收益双重征税。
香港与丹麦等7国签订双重课税宽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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