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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2005-10-24 10:21 经济参考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应尽快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由市县平级的地方政府管理房地产税,并使物业税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两个双轨制、一个不规范,即内外资、城乡两套税制及收费项目繁多、规范程度低。要建立合理、具有透明度的房地产税制,首先应考虑内外资的并轨,条件具备时再适当考虑城乡并轨。房地产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贾康认为,应该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上把握房地产税费改革。通过“乡财县管”、“省管县”等改革把现有的五级财政缩减为中央、省和市县评级三个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