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邓州市国税局对医药行业增值税纳税和发票管理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邓州市共有各类经济性质的医药经营单位163家。其中国有的23家,集体的27家,个体的113家。属于批发单位的23家,属于零售单位的140家。
邓州市医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下属批发站采用报账制统一核算管理模式,对零售门店全部实行承包经营。经检查,增值税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漏征漏管普遍。大多数医药经营者,挂靠在医药公司或医药批发站,既不办理税务登记,又不申报纳税,长期漏征漏管。全市医药行业办理税务登记的76户,占47%;纳税申报率只有63%。其中个体业户的税务登记率和纳税申报率,分别为39%和33%。
销售收入不实。一些医药批发站采取收入不开票、收入不记账、建假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例如,某乡医药批发站2001年销售额为67万元,但仅向医药公司上报41万元,隐匿收入达26万元,占实际销售收入的39%。邓州市医药公司近年来异常低的税负率,最具说服力。1999年,其税负率为0.35%,2000年为0.28%,2001年为0.26%,这与药品经营业的高额利润形成强烈反差。
税款抵扣不严。邓州市医药公司对其下属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税,由公司统一抵扣,但对每笔进项业务的日期、品种、数量、用途等缺少应有的了解和监督,进项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以认证,出现随意抵扣和蓄意增大进项税等现象。
发票使用混乱。根据初步统计,医药行业用票户违章面达10.0%,违章发票2000多份。
针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邓州市国税局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开展了双漏户清查,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专业管理的办法。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难度很大,矛盾较多。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税收征管。
首先,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经营者学税法,懂税法,用税法,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其次,积极探索对承包承租经营的税收管理方法,将税收管理贯穿于承包承租经营全过程。一是提前介入,医药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或协议之前,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由税务机关明确承包双方在税收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二是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规范完善账制,医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健全账制,强化核算,规范管理。
第三,强化税收检查监督。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有效利用金税工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功能,加大对医药行业税收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第四,加强行业税收管理。一是建议取消医药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其下属分支机构,在承认经济性质、承认报账制管理的前提下,实施税收属地管理,单独纳税,加强监控,解决全市医药经营分散和税收不易控管的矛盾。二是落实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三是加大医药行业税收检查力度,每年统一组织一次税收专项检查,稽查大户,管好中户,带动小户,以查促管。四是强化行业发票管理,对领用存诸环节从严把关,完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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