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今年1-3月由全国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368.87亿元,同比增收93.95亿元,增长34.17%。
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87亿元,同比增收64.7亿元,增长29.12%;失业保险费收入20.8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6.06亿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3.2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1.6元。
今年一季度全国由税务机关组织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比上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宁波、河北、浙江、湖北、内蒙古、安徽、广东、甘肃、重庆、江苏等地增幅都在30%以上。同时一些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率较高,其中浙江、河北、重庆、湖北、安徽、江苏、黑龙江、青海、宁波、厦门等地征缴率都在90%以上。由税务机关组织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保持较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态为社保费收入大幅度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已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围绕“科技加管理”,进一步强化征收管理措施,大力清理欠费,为社保费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税务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拓展费源,从而促进了社会保险费收入大幅度增长。
目前,全国有辽宁、浙江、安徽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
一季度社保费收入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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