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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收入者将成个税主体

2003-11-28 8:44 新华报业 【 】【打印】【我要纠错
  新一轮税制改革明年初启动将实行“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政策

  一向低调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日前吐露了被称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12字真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4条原则耐人寻味,“低税率”3个字更引起了人们无限遐想:是不是呼吁多年的减税政策就要付诸实施了? 

  答案是肯定的。权威专家指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村税费改革等4项改革将构成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方面,为企业、个人减负则是贯穿本轮改革的主题曲。改革将从明年初启动,由浅入深逐步推进,整个改革的时间跨度将达5年甚至更长。 

  税收界的多位权威专家都提出,伴随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及向公共财政转型,以降低税负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制度改革,应作为刺激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新手段。税收专家杨之刚勾画了税改的轮廓:“应当从增值税转型和统一企业所得税入手,为企业降低负担,以保证各类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提高优势企业的竞争力;另外,要从完善个人所得税、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方面,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实现收入调节的纵向公平。” 

  由于目前个人信用制度、财产登记制度及储蓄联网制度尚未建立,与个人减负相关的改革将比企业减税更迟一些。但是,改革的方向已经十分明确: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要建立综合分类混合征收的制度,提高税前扣除标准,减少税率级次并降低名义税率,真正使中高收入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在农村税费改革方面,要完善并推广税费改革方案,创造条件逐步降低农业税率,直至取消农业税。对作为商品的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对农民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以完成城乡税制的一体化,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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