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不向非居民纳税人境外所得征税,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会遵循这一原则。”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大多数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士都属于这一范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以来,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一个税种。为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中国于1980年开始开征个人所得税。鉴于当时绝大多数大陆居民个人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并且收入分配比较平均,因此,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是在华工作并取得较高收入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士。
财政部官员:中国不向非居民纳税人境外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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