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在中国遭遇难题预约定价协议(APA)是在反国际避税背景下产生的。美国于1991年最先制定预约定价税制,随后其他发达国家也开始实行。我国深圳等城市经过几年实践,初步形成了预约定价税制的雏形。其实质是,将反避税的税务调整,由事后审计调整变为事前预先约定。
但是在我国实施预约定价税制还存在许多困难。一是APA评审程序多,适用范围较窄。二是实践中价格难以确定。三是实施管理难度大,预约定价实效难以保证。
专家建议据国情改变专家认为,应尽早制定实施适合我国国情的预约定价管理规程,并借鉴美国的经验,将关联企业举证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应制定严格处罚规则,对不举证和不履行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不仅依法调整,还应施以处罚。
专家还建议,为提高管理效率,可采用简易预约定价法。一是抓住跟踪管理环节,建议预约定价与传统调整方法结合运用。对以前年度实施转让定价调整后,应要求企业提供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等情况,确定以后年度(3年内)的毛利率区间,签订简易预约定价协议,并加强跟踪管理。二是抓好经营前期环节,进行事前约定。预约定价(APA)
指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协定。即纳税人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事先把自己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内部交易和财务往来所涉及定价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向税务机关报告,经审定认可,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以免除事后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进行税务调整的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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