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税官,利用手中掌管着建筑安装发票、通用发票和收据的领存、出售、使用、缴销等权力,擅自为个人及亲友谋取私利。昨日,从武汉市纪检部门传来消息,49名税官因此受到处罚,为国家挽回损失52.19万元。
据了解,此前,武汉市地税局集中对东西湖等六个区“三种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对。此后,各级地税部门对其中重点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一系列以税务票据谋取私利行为浮出水面:黄陂区10余名税务干部,擅自为亲友代开建筑安装发票却不征税;江夏分局流芳所原所长违反国家税收规定,擅自减免某公司税收,并收受该公司贿赂……
根据督查结果,武汉市地税局对2个区分局,2个分局征管科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9人分别给予过错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27名,给予了其中20人扣发1个月至半年各类奖金的经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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